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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南都讯 记者魏凯 实习生汪怡潇 通讯员成乡伟 在水泥锥事件陷入各部门踢皮球之际,刚成立一个月的广州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委员会(简称公咨委)站了出来。昨日上午,公咨委和水泥锥涉及的各政府部门座谈并到现场调研。尽管有委员在座谈中认为水泥锥让广州没有脸面,但仍没有部门表态愿意负责铲锥。
在座谈会上,水泥锥事件涉及的六个政府部门都从部门职责出发,对广州高架桥下空间的利用各自提了说法,但无人对水泥锥该不该铲、由谁来铲表态。
不过,公咨委新闻发言人曹志伟旗帜鲜明地对高架桥下的水泥锥和铁笼提出了批评。他说,“政府部门对桥下空间的管理是责无旁贷的。我们担心流浪汉,就弄了锥子、铁笼在那里,这有没有考虑到广州市的脸面?”
他又表示,除了水泥锥和铁笼之外,广州尚有大量桥下空间利用不合理,比如解放北广州中医学院围墙外天桥下成了无证废品收购站,华南快速路夏茅路段桥底变成了洗车场和加工厂等,海印桥南桥底东晓路两边有道路的桥底做停车场,造成交通堵塞,出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些都不是好的利用方式。”
而有其他委员则认为,目前广州桥下空间利用之所以有诸多不妥,归根结底是管理规范上出现了很多。目前,关于桥下空间利用只有《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条例》等条例中有零星一提,但不系统。而且负责单位多,没有统一管理,出现问题之后都不愿意积极解决。对此也有委员建议,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桥下空间的利用规范,并可以考虑设置一些商业设施,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填补中国桥下空间管理的空白。
在座谈会后,委员们还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一道实地走访了部分高架桥。在海印桥北的桥下空间改造成为文化休闲广场,正在广场上跳舞的市民向委员表示高桥下设置这样的广场很好,丰富市民文娱生活,而在海印桥南下的空间设置成为停车场,遭到部分委员的批评,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整个走访过程中,委员们互相交流得较多,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则没有现场表态。
昨日的活动结束后,公咨委还公布了一个公共邮箱,就高架桥下空间利用征民意,市民有建议可发邮件至gz_gzw_yx@ 163.com。
现场特写
六部门各有说法 就是无人肯负责
在座谈会上,水泥锥事件涉及的六个政府部门都从部门职责出发,对广州高架桥下空间的利用各自提了说法,但无人对水泥锥该不该铲、由谁来铲表态。
市规划局建议,目前桥下空间利用管理一直都强调安全性问题。除了桥梁结构本身的安全性,还有桥下空间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问题。今后的管理中,也是要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以美观绿化为主”。
不过市园林绿化局显然不这样认为,该局表示,由于桥底空间有限,光线不足,部分绿化植物无法生长,因此不建议在桥下种绿化,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用作建市政设施如环卫工具房等比较好。”
由于负责环卫设施的市城管委没有参会,对高架桥下空间该不该用来建环卫工具房无法表态。
不过,负责制定高架桥下空间利用管理规范的广州市交委延续了此前的表态:今年1月,市交委公布《广州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占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收集到不少公众意见,正进行全面梳理,待基本完善后将报市政府审批。
市建委则表示,接下来要对广州现状的桥底空间进行摸查和梳理,看有哪些类型,分哪些业主,关于桥底空间利用希望更多地听取民意,接下来要请专业的设计院帮我们出谋划策。
出席会议的高架桥下空间日常管养的基层执行单位则表示目前高架桥下空间的使用没有统一规定,让他们执行起来很难办。天河区说,希望市里能出台详细的桥下空间管理指引或规定,并且责权明晰,谁使用谁负责;荔湾区则说,桥下空间的分类很多,有市政桥梁、高速公路高架桥、铁路桥,这些桥梁的法条各有不同,在桥下空间利用的实施中也会涉及太多部门(工商、物价等),这样会对桥下空间管理造成一定阻碍。
焦点
1
桥下空间
是否应该统一管理?
在会上委员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就高架桥下空间是该统一管理好,还是该一桥一策分散管理好进行讨论。
对此,曹志伟表示,桥下空间如果一处一政策,那就太多自由裁量的空间。他建议,应该把广州现有的桥下空间利用情况进行整理,将好的和不好的案例都收集起来,归纳总结出几种范围不同的类型,供设计单位研究,然后做一些统计和设计,将桥下空间利用规范起来。
目前广州桥下空间的管理还比较混乱,应该明确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将其使用情况进行备案。桥下空间的利用形式应该像临时停车场一样,必须注明使用的范围、使用的年限等。还有用途是什么,使用单位是谁,都应该清清楚楚。
委员刘永康则表示,广州到底有多少桥下空间,哪些可以利用,哪些不可利用,已经利用的是否合理,这些都应该由相关部门建一个统一的档案。
公咨委副主任刘惠萍则表示,广州市桥下空间做成停车场或者搞绿化的案例比较常见。除了现有的利用方式外,也可以借鉴外地一些好的做法。比如重庆,有一座高架桥下面建了3栋7层左右的房子,供环卫工人居住。澳门的一个高架桥下则建了一些公共厕所,也非常漂亮。
2
桥下空间
能否引入商业运作?
管理好桥下空间比如需要资金支持,这笔管理费用能否通过商业运作来解决呢?
曹志伟表示,管理桥下空间不花钱不可能管理好,如果能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一些做经营性的商业项目,用这些收入返还来做管理费用,可实现桥下空间管理的良性循环,这值得好好探索。
不过广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桥下空间应强调安全性和公益性,不宜搞商业经营,应以绿化、美化为主。
对此,刘惠萍表示,在日本高架桥下的小商铺,建一二层的小商铺很常见,重庆高架桥下面可以建三栋七层楼高的房子,重庆的法规跟广州的应该是一样的。重庆能做的,广州应该也能做。“我自己是一名律师,桥下空间利用肯定应该依法来做,但应该研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在哪些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不过也有委员对桥底空间商业化提出了反对意见。咨监委委员何勇表示,桥下空间利用首先应以公益为本,东濠涌桥底利用就是个好的范本。其次应该以民生为重,可以设置民生报亭、环卫工人休息场所、运动场所或垃圾收集站、移动公厕、的士司机休息站、自行车停放点等。“我不赞成进行商业利用,商业会带来大量人流聚集,桥下空间面向中外游客,毕竟还是应该考虑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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